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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女职工劳动保护

作者:刘伯红 LIUBo-hong

刘伯红 LIUBo-hong##谭琳 姜秀花

所属图书: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

图书作者:谭琳 姜秀花

出版时间:2009年07月

报告字数:14667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给新时期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带来新的挑战。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问题受到党和政府、工会、企业家组织、妇女组织、学术界和国际社会等的密切关注。自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适时地提出修改1988年颁布并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非常必要和及时。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反复调研、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分配关系和女职工就业结构、劳动权益需求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在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标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与履行、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重要修改,以期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生育保障权利、职业安全与生命健康权利以及法律权利。这为《条例》的修改与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使这部《条例》更符合国际、国内劳动领域男女两性劳动者的复杂要求,使其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本文试图从国际劳工标准、社会性别平等和政府责任视角,对《条例》的修改提出分析和建议。
文章目录
  • 一 理论与政策借鉴
  •         1.关于女性劳动者的权利和劳动保护的国际标准
  •         2.关于社会性别平等的理论
  •         3.关于政府推进性别平等和保障劳动者劳动保护权利的责任
  • 二 社会转型期女职工劳动保护面临的复杂困难局面
  •         1.在不改变传统角色定型和社会分工的前提下,调整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使女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和职业安全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
  •         2.在全球化和城乡二元机制的前提下逐渐形成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客观上降低了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人权和劳动保护标准
  •         3.在政府退出公共服务的前提下,使得单独承担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堪重负,导致用人单位拒绝雇用女工或分段使用女工
  •         4.在片面强调企业追求利润的合理性和疏于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导致企业不择手段地降低劳动保护标准
  • 三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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