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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动力机制与实施路径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动力机制与实施路径
报告字数:11692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形成具有客观必然性,是规模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农村劳动力不断分化与转移的拉动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的需求力,以及基层、地方与中央相结合的推动力这四种作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及今后应从“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这三个维度,寻找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实施路径,同时要注重城镇化的拉动机制,促进土地制度的“三权分置”。
文章目录
- 一 引言
- 二 农村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形成的 动力机制分析
- (一)规模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 (二)由城镇化带动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分化与转移的拉动力
-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的需求力
- (四)基层、地方实践与中央顶层设计相结合的作用力
- 三 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路径
- (一)以落实处置权和集体成员权为重点“落实集体所有权”
- (二)以确权颁证、探索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为重点“稳定和保护农户承包权”
- (三)以赋权、开放经营权人、推进可抵押、鼓励有序流转为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
- 四 主要结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