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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教育30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所属图书:中国法治30年:1978~2008

图书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报告字数:17210字 报告页数:19页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的教育体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法律教育的构成也越来越复杂。按照法律教育的目的,对法律教育的构成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可以将我国的法律教育划分为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和普法教育。其中,法学学历教育依据高低不同,可以分为法律专科教育(含法律中专和法律大专)、法律本科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成人高等教育的本科)、法学硕士教育、法律硕士教育、法学博士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依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执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得到恢复并迅猛地发展,法律职业教育和普法教育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实现了转型。
文章目录
  • 一 高等院校法学教育
  •         (一)恢复发展阶段(1977~1991)
  •         (二)逐渐繁荣阶段(1992至今)
  • 二 法律职业教育
  •         (一)法官职业教育
  •         (二)检察官的职业教育
  • 三 2008年及其后中国法律教育展望
  •         (一)重视法学教育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二)加强法学教育中的公民意识教育
  •         (三)注重法学教育中的教育质量
  •         (四)法学教育领域的产学研结合继续拓展
  •         (五)法学教育院校结构开始趋于层次化、特色化
  •         (六)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依然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