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上岳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上岳村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报告字数:29587字
报告页数:31页
摘要:本文介绍上岳村宗族社会治理的运行机制就是礼法互济。借助全族人共同遵循的族规、家法以及国家法律,采用激励或惩罚的方式,通过决策、管理、监督、参与的治理过程,对宗族公共事务、家庭事务以及赋税与徭役等国家事务进行管理,实现宗族的有序发展。1949年以后特别是1998年推行村民自治以来,上岳村社会治理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面貌。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治理形态概况
- 一 高度自治
- 二 族法至上
- 三 权力集中
- 第二节 治理主体
- 一 族权与绅权
- 二 父权与夫权
- 三 自治权与政权
- 第三节 治理内容
- 一 宗族公共事务
- 二 宗族可直接干预的家庭或个人事务
- 三 宗族接受和协助的国家事务
- 第四节 治理规则
- 一 全族人共同遵循的族规、祖训
- 二 宗族与社会关系的族规
- 三 宗族认可的家法、家规
- 四 宗族所接受的国家法律
- 第五节 治理方式
- 一 惩戒方式
- 二 激励方式
- 第六节 治理变迁
- 一 多元治理主体
- 二 服务治理内容
- 三 法治治理规则
- 第七节 治理实态
- 一 透明的村民自治
- 二 活跃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