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传统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传统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报告字数:74671字
报告页数:82页
摘要: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利用公权力强制取得或消灭土地权利的行为,是财产权存续保障的重大例外。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与不可替代性加之发展公共事业的需要,使得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制度。本章对我国的传统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介绍。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土地征收补偿的理论基础
- 一、个体权利视角下的解读
- 二、社会性视角下的解读
- 三、政府行为经济理性视角下的解读
- 第二节 征收补偿主体与实际出资主体分离
- 一、征收补偿主体与实际出资主体分离的现象
- 二、征收补偿主体与实际出资主体分离的弊端
- 第三节 征收补偿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 一、关于征收补偿原则的学说见解
- 二、关于征收补偿原则的立法实践
-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司法实践
- 四、关于补偿原则相关学说的评析
- 五、我国征收补偿原则的选择
- 第四节 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
- 一、不动产权利视角下的土地补偿
- 二、对土地发展权补偿问题的思考
- 三、房屋应否纳入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范围
- 四、对附带损失补偿问题的思考
- 五、对生活补偿问题的思考
- 第五节 对征收补偿请求权主体的类型化思考及确定
- 一、土地征收补偿请求权主体的演变
- 二、类型化视角下对土地征收补偿请求权主体的思考
- 三、确定征收补偿请求权主体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作为补偿请求权主体被虚化之弊病革除
- 第六节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
- 一、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度的缺陷
-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法的演进与反思
- 三、公平市场价值法的兴起与反思
- 四、区片综合地价法的兴起与瓶颈
- 第七节 对货币补偿方式局限性的再思考
- 一、关于征收补偿方式的法律规定
- 二、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制度设计中的人像预设
- 三、对货币补偿方式的再思考
- 四、货币补偿方式在我国的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