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重建
改革开放后农村信用担保制度的重建
报告字数:8556字
报告页数:12页
摘要: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呈现多元化的发展势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但农户拥有了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虽然农户拥有的土地产权是不完整的,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产权逐渐具备了较高的经济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充任抵押物,这为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开辟了新天地。非正式信用担保制度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农户借贷的增多,又焕发出新的活力。
文章目录
- 一 抵押担保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
- (二)林地、水面经营权抵押担保
- (三)其他抵押担保
- 二 保证担保
- (一)自然人担保
- (二)农户联保
-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
- (四)龙头企业担保
- (五)担保机构担保
- 三 质押担保
- (一)动产质押担保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担保
- 四 基本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