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财政与治理(一):公共权力性质及其边界
财政与治理(一):公共权力性质及其边界
报告字数:24311字
报告页数:33页
摘要:政府财政的公共性有以下含义:第一,作为公共资源的财政,是指具有平等公民资格的公民,为了实现其公共事务共同提供的资金保障;第二,作为实现公共目标的财政,是指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代理者,被赋予使用税收的公共资源,实现公民的公共目标;第三,财政民主。因为以上原因,国家的治理者只是公共事务的代理者,而不是超越公民的任何特殊权利的所有者。这一理念的确立,正是基于以公民权为核心的公民资格(Citizenship),所以,民主财政具有现代国家财政的本质含义。
文章目录
- 一 从财政收支看权力边界的变化
- (一)从财政收入看权力的变化
- (二)从财政支出看权力的变化
- (三)财政结构的非公共性与财政增长性质
- 二 资源垄断与财政增长的性质
- 三 财政职能与公共需要
- (一)乡镇财政运转困难的现状
- (二)乡镇财政运转困难的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