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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性试验
报告字数:35278字
报告页数:48页
摘要:从社会大背景看,“六权同确”农村产权改革是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实运用,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有关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自我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试验。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从区域小范围讲,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是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更好地保障农民权利的一种创新方式,也是西部乡村治理的一种地方性试验。我们通过对“六权同确”两个试点村的观察,发现这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改革开放之后到21世纪前10多年间农村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些新的影响和意义,其中既有积极的意义也有相对消极的意义。积极意义在于它使西部的农村更加适应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农民的思想变得更“解放”,对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不再固守传统的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相对消极的意义是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处事规则。道德约束力已经不能发挥它应有的效用,村民的生活受到“市场经济”和“货币压力”的严重影响,社会交往的基础从血缘亲情、地缘友情变成直接的利益关系,社会化小农取代了传统小农,“经济人”的人性特征表现得越来越现实。亲情、友情、乡情关系日渐远离村民社会,上级与下级之间、左邻右舍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
文章目录
- 一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缘起
- (一)磐石镇W村和C村
- (二)“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 二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引发乡村社会关系的改变
- (一)亲人之间的感情撕裂
- (二)邻里之间的利益冲突
- (三)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纷争
- 三 “六权同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发的后续效应
- (一)基层领导总结:积极与消极意义并存
- (二)村级干部表述:利民好处很多
- (三)普通村民直言:人为制造矛盾
- 四 总结与思考
- (一)改革完善基层政府与农民的沟通渠道
- (二)合理运用乡村传统情理与现代法理的力量
- (三)土地传统价值与现代利益的相对平衡
- (四)乡土社会关系的现代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