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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思路与框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相关内容解读
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思路与框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相关内容解读
报告字数:29996字
报告页数:34页
摘要:本文认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视为新一轮农村制度改革的政治宣言,同时也应接受法学的审视。本文指出,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观念应是坚持法治原则的底线思维,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和保护农民利益的权利本位思维,坚持以整体性思考为工具、以构建权利制度为目标的体系化思维;逻辑进路应是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化;制度框架应包括: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合理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成员房屋财产权的处分条件等内容。
文章目录
- 一 从《决定》看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法政策指向
- (一)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法制度基础
- (二)新一轮改革中农村土地制度的突破与创新
- 二 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观念与逻辑
- (一)变革之理念
- (二)逻辑进路: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化
- 三 新一轮土地法律制度变革的制度框架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之思量
-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处分条件之设定
- (三)集体成员房屋财产权处分之原则
- (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之构建
- (五)集体成员权制度立法之设计
- (六)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原理之筑造
- (七)土地征收补偿权利之还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