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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民间团体的救济活动:社会对灾荒的应对(之二)
政府和民间团体的救济活动:社会对灾荒的应对(之二)
报告字数:46275字
报告页数:49页
摘要:本文从政府和民间团体组织的救济活动的角度梳理社会对于灾荒发生时的应对。主要具体考察民国时期各级政府的救灾措施及其成效,探讨与传统救灾方式相比,其如何继承和突破,以及救灾中中央和地方是如何互动的。一旦灾害发生,进行灾荒救济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急赈、以工代赈、蠲缓赋役作为灾后补救措施,即消极措施发挥着作用;植树与兴修水利作为灾前预防的积极措施力求从根源上防止灾害的发生。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救命:实行急赈
- 一 粥赈
- 二 下赈款
- 三 赈粮和平粜
- 第二节 积极组织工赈
- 第三节 蠲免灾民赋税
- 第四节 积极预防:植树与兴修水利
- 一 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
- 二 兴修水利,预防灾害
- 三 恢复和发展仓储以提高防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