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夫役案”:制度背景下的“三江”互动
“夫役案”:制度背景下的“三江”互动
报告字数:33841字
报告页数:49页
摘要:卦治、王寨、茅坪三寨轮流值年当江,作为一种基本的区域性市场制度,是在清王朝开辟贵州苗疆之初,基于地方官府对界分清水江下游不同族群以及签发夫役的需要而逐步确立下来的。这一制度在运转的过程中,不仅发生了下游沿江村寨与“三江”之间激烈的“争江”,而且在“三江”内部也围绕夫役与江利出现了连续不断的纷争,最终形成了民间所谓“清江四案”之一的“夫役案”。三寨之间为夫役问题而展开的一系列讼案,充分反映了在王朝国家体制下,随着不同历史时空条件的变化,这三个“当江”村寨之间互动关系的复杂性。
文章目录
- 一 王寨与茅坪:“当江”权利与夫役义务
- (一)“当江送夫”制度与茅坪“借夫立市”
- (二)乾隆中期:“单双值年”与“南北随应”
- 二 王寨与卦治:当江享利与“附籍漏役”
- (一)嘉庆二十年:“附籍漏役”之讼
- (二)嘉庆二十一年:“案定即章程”
- 三 卦治、王寨、茅坪:在规制与现实之间
- (一)卦治与王寨:“水旱各有攸归”
- (二)“大河”与“小河”:值年当江与“僻路截买”
- (三)“越买”与“冲江”:利益驱动与权力争夺
-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