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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重大事项决定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用活重大事项决定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报告字数:29718字
报告页数:40页
摘要:本研究介绍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乡村振兴中的运用,阐述各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探索并分析其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的偏差及改进措施,在涉农产业发展规划、农民权益维护、农村民生建设项和农村基础设施工程等方面时用活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措施,以提高人大决定决议的主动性、可操作性和可追踪性,加强监督,理顺机制,多策并举,实现各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概说
- 一 人大决定权的界定
- 二 全国人大决定权的内容和范围
- 三 地方人大决定权的内容和范围
- 第二节 地方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 一 乡村振兴战略为地方人大积极行使决定权提供了机遇
- 二 地方人大应通过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 第三节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人大以重大事项决定权促乡村发展的探索
- 一 省内各级人大在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化上的举措
- 二 省内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涉农问题上决定权的运用
- 第四节 湖北省各级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 一 作出决定、决议的主动性不足,“非规定动作”偏少
- 二 决定、决议的操作性不强,有些甚至是“象征性”决定
- 三 决定、决议难以落实、追踪,缺乏必要的刚性监督手段
- 第五节 完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以促进湖北省乡村振兴的建议
- 一 理顺机制,确保人大决定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 二 多策并举,确保人大决定、决议的可行性和规范性
- 第六节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