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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行使人大监督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充分行使人大监督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报告字数:30256字
报告页数:42页
摘要:本研究梳理近年来湖北省各级人大以监督权促乡村发展的探索,对地方人大在监督权运用中出现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监督主体缺乏主体意识等问题提出健全监督法律法规、增强人大监督主体意识、理顺“一府两院”的关系、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规范监督过程和程序等改进措施,以协调乡村振兴中各相关主体之间利益、需求,营造团结稳定、文明和谐的政治局面。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人大监督权概说
- 一 人大监督权的含义及内容
- 二 人大监督权的演变
- 第二节 地方人大监督权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三节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人大以监督权促进乡村发展的探索
- 一 省内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 二 省内各级人大在涉农问题上对监督权的具体行使
- 第四节 湖北省地方人大在以监督权促乡村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 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人大监督尚缺完备的法律保障
- 二 监督主体思想觉悟不够,缺乏主体意识和使命感
- 三 体制不顺,人大监督权的完整性保障不足
- 四 人大监督过程不够完整,监督刚性不足
- 第五节 完善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促进湖北省乡村振兴
- 一 健全监督法律法规,为地方人大监督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 二 建设现代监督政治文化,提高人大主体监督意识
- 三 理顺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增强协调性
- 四 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 五 规范监督过程和程序,提高人大监督手段的刚性
- 第六节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