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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之际户税变迁问题再议

作者:吴树国

所属图书:承续与变迁:唐宋之际的田税

图书作者:吴树国

出版时间:2021年12月

报告字数:8929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本文针对学界对于户税变迁问题的讨论,提出了个人见解。两税钱和两税斛斗属于财政收入的征税物品种类,唐代官方文献中多用“两税钱”和“两税斛斗”,恰恰反映了唐后期中央重取财,轻制税。唐代“两税钱”征税对象从田地和杂产转向桑产,本身并非具有特殊意义,关键是计税依据是保持以户内资产为对象,根据户等征收税钱的户税模式,还是变为与田税趋同,据亩征税。从唐、五代两税钱的征收实际观之,应是后者。宋代两税钱财政调整和蠲免并不能形成新的税额,至于两税钱外配征税钱,也不是必然采用户税定户等来征收税钱的形式,最典型的就是榷酒钱的配征。
文章目录
  • 一 取财而非制税:“两税钱”作为税项的实质
  • 二 计税依据是否改变:“两税钱”转向桑产的关键
  • 三 配税而非定税:唐后期据贯均率的性质
  • 四 从唐宋之际户税变迁看中国古代户税的角色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