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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与厅的设置——以广西为中心
改土归流与厅的设置——以广西为中心
报告字数:14618字
报告页数:25页
摘要:本文以广西为例,重点阐述清代厅制在改土归流中发挥的特殊作用。清代在土司地区设立厅与明代的佐贰流官体制存在渊源,但又具有独立辖区的特色。广西是土司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雍正一朝是广西改土归流的关键时期。对于尚不具备直接设立府县条件的区域,清朝则因地制宜,利用同知和通判等府级佐贰官进行灵活治理。以厅员兼辖土司的体制到了乾隆中期以后基本定型。改土归流之后,厅与土官的矛盾陷入潜流状态,清廷仍尽可能给予土司一定优待,保留其一定特权。在司法关系上,土官与流官的运作程序强调二者之间的分工协作与责任划分。
文章目录
- 一 清代广西厅的设置
- 二 土司与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