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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集体资源合作治理何以可能
村庄集体资源合作治理何以可能
报告字数:19016字
报告页数:22页
摘要:本文提出,坎村的实践和经验为乡村失灵领域的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即只要具备一定的制度环境和条件,村民可以通过集体合作治理以及规则的选择和变革来治理村庄集体资源并推动其他公共资源治理,村庄社会能生成合作治理的契约秩序,村庄合作治理仍需权威等级,村庄传统能与现代合作治理兼容。坎村的实践也表明,集体合作治理的关键是通过村民在公共问题上的合作参与,形成持续的集体行动,进而形成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精神和公共精神,并且能够自主制定集体合作的规范,形成自治群体的规范层次的变革。坎村的实践为其他类似村庄合作治理和村民自治提供了经验借鉴。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坎村合作治理的个案研究发现
- 一 村庄部分集体资源可通过合作来配置
- 二 村庄社会能生成合作治理的契约秩序
- 三 村庄合作治理仍需权威等级
- 四 村庄合作治理要有组织资源保障
- 五 村庄传统能与现代合作治理兼容
- 第二节 坎村合作治理的经验启示
- 一 保障公众的合作参与权和合作中的话语权
- 二 制定符合分配正义的合作治理制度和合作规则
- 三 村庄合作治理应从民生和传统出发
- 四 村庄合作治理要顺应人的理性
- 五 村庄合作治理目前不宜盲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