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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产权实现的科学界定:利润分享制度的建构思路
劳动力产权实现的科学界定:利润分享制度的建构思路
报告字数:23403字
报告页数:28页
摘要:本文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讨论劳动力产权实现的制度建构。马克思对劳动力产权实现概念的界定,可以从跨期实现和当期实现两个层次来分析。劳动力产权跨期实现的实质是将积累的劳动转化为资本,使得劳动力要素资本化。私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产权当期实现是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取得同等地位,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为依据,获得所有权收益,遵循等量投入获得等量利润的分配规则。国有企业劳动力产权当期实现既要遵循等量投入获得等量报酬的原则,也要依据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贡献分配的原则进行利润分享。
文章目录
- 引言 何谓合理的利润分享制度建构逻辑
- 第一节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产权实现的分析
- 一 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力产权完全实现的前提条件
- 二 自由人联合体:劳动力产权实现的经济组织载体
- 三 剩余索取权:劳动力产权实现的标准
- 四 马克思理论中留下的“中间”地带
- 第二节 劳动力资本化、利润分享与劳动力产权的跨期实现
- 一 作为跨期补偿积累起来的劳动的资本化
- 二 作为当期积累起来的劳动的资本化
- 第三节 两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劳动力产权实现模型
- 一 私有制企业中劳动力产权的当期实现模型
- 二 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的劳动力产权的当期实现模型
- 三 两种不同类型企业劳动力产权当期实现彰显出的共同制度建构思路
- 第四节 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