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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劳动育人研究导论
摘要:回溯历史,我国将“劳”纳入教育方针的表述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早在民国初年,蔡元培担任教育总长时期就首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但这一方针并未得到实施。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一论述虽然没有直接将劳育同德育、智育、体育并列提出,但将培养合格劳动者作为教育目标的表述,同样体现了劳育的重要性。1989年,原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提出“德、智、体、美、劳各育全面发展”,这是我国首次在政府机关文件中使用这一提法。1995年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了“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提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正式将“德智体”三育发展为“德智体美”四育并举,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均将其正式写进大会报告。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首次完整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旗帜鲜明地将“劳”纳入教育方针的权威表述,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均重申了这一表述。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意见》将“把握育人导向”作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首要原则提出,并从体系构建、协同机制、支撑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谋划。为推动《意见》落实,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随着国家层面的加速推进,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地方性的劳动教育强化措施。但是,上述这些意见、纲要和措施是否切合实际需求,能否最终落实落地,仍需在学校育人实践中加以检验。由此可见,如何通过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的重要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形成良好劳动素养,已成为新时代各方高度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也是目前亟待继续深入探索的难点问题。
文章目录
- 一 新时代高校劳动育人研究的意义
- (一)劳动育人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大军的重要保障
- (二)劳动育人是高校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
- (三)劳动育人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 二 高校劳动育人及其相关研究的现状视阈
- 三 新时代高校劳动育人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一)新时代高校劳动育人的研究思路
- (二)新时代高校劳动育人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