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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
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
报告字数:12023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妥善化解基层群众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有序治理的重要环节和路径之一。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通过当好案件裁判者、纠纷化解者、治理参谋者,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取得较好成效,但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也面临引领力缺乏、导向力不足、整合力低下等问题。要充分发挥治理效益,必须从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前端保障、中端优化、终端规范三方面着手,将新时代的法治元素融入“枫桥经验”,着力推动“无讼村居”建设,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本。
文章目录
- 一 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与成效
- (一)立足审判职能,当好案件裁判者
- (二)构建非诉机制,当好纠纷化解者
- (三)推动数据运用,当好治理参谋者
- 二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 (一)引领力缺乏,治理体系不够健全
- (二)导向力不足,治理支撑不够完善
- (三)整合力低下,运行机制不够协同
- 三 “无讼村居”建设的未来构想与展望
- (一)前端保障:构建上下综合配套机制
- (二)中端优化:完善内外支撑评估机制
- (三)终端规范:畅通前后协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