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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
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研究
报告字数:9294字
报告页数:13页
摘要:长江经济带是以长江为核心要素和纽带,集流域和区域于一体的特殊空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法律促进机制,是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对该空间范围内涉及的权利义务和权力责任配置、实现、流转等动态化过程加以调整的机制组合。重庆市所采取的法律促进机制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要求与方向不相匹配,为妥善调和长江流域生态恶化背后的权利冲突,重庆市应通过合理配置政府事权、扩大权利参与主体、具化治理手段、完善权力问责机制等取得一种最佳的法律机制组合效用以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文章目录
- 一 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对法律促进机制的客观要求
- (一)长江经济带重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
- (二)长江经济带要求“水陆港岸产城”流域共同体建设
- (三)长江经济带要求东中西部区域协调统筹合作
- 二 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模糊的事权配置体制机制,导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整体性缺失
- (二)单一的法律机制参与主体,致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协同性不足
- (三)片面的法律机制治理手段,引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综合性不强
- (四)疲软的环境问责追究机制,导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效性欠缺
- 三 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法律促进机制优化路径
- (一)健全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整体性
- (二)扩大法律促进机制参与主体,增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协同性
- (三)具化法律促进机制治理手段,巩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综合性
- (四)落实政府环境责任问责机制,增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