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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归其位:在法教义学—法社会学之间
各归其位:在法教义学—法社会学之间
报告字数:50757字
报告页数:49页
摘要:如果严格按照库恩对“范式”的界定,那么很难说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路径就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各自都缺少更多更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前,如果不做细致的学术积累,而过早地落入意义并不大的争论之中,并不会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在社科法学的一面,还是很有必要将视野放宽,尽量能在国际学术的视野下讲好中国的个案。另外,也要警醒社科法学研究进路所可能产生的一些后果。
文章目录
- 引论
- 一 作为“无形学院”的社科法学及先在概念与术语之明晰
- (一)“方法论”与“研究方法”
- (二)研究方法与实证(经验)研究
- (三)范式
- 二 “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争议下的“社科法学”
- (一)法教义学
- (二)社科法学
- 三 与社科法学相关的概念
- (一)一般概说
- (二)概念、术语比较
- 四 “社会—法律研究”视野下的社科法学
- (一)社会—法律研究的境况
- (二)社会—法律研究的特点及其成果
- (三)批评的起点
- 五 社科法学(法社会学)的传统研究方法与休厄尔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