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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人类学的一个时期:霍贝尔《原始人的法》(《初民的法律》)中译本出版30年反思
中国法人类学的一个时期:霍贝尔《原始人的法》(《初民的法律》)中译本出版30年反思
报告字数:42589字
报告页数:48页
摘要:本文是有关霍贝尔《原始人的法》的相关讨论,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对霍贝尔《原始人的法》中译本出版30年来在中国传播情况的概览,而后是对霍贝尔《原始人的法》核心内容的梳理,最后是作者基于对霍贝尔的了解以及其《原始人的法》的阅读所思所想。作者认为,霍贝尔所聚焦的关于原始人的法这一议题的研究,尽管在今天已经成了历史,但其承载了一个时期的法律人类学研究范式,特别是严存生、罗致平二位先生各自对这本书核心思想的总结以及结合这本书对法人类学研究理路的归纳,对我们今天的启发意义依然是明显的。而且,也正是霍贝尔讨论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以及霍贝尔讨论被我们所质疑的地方,带来了关于法人类学的新的讨论点。再往前一步,法人类学要有能够沟通其与规范分析法学之间分歧与差异的抱负。
文章目录
- 引论
- 一 霍贝尔《原始人的法》(《初民的法律》)的国内传播
- 二 霍贝尔《原始人的法》(《初民的法律》)主要内容
- (一)为什么要研究“原始人的法”?
- (二)法律人类学=法律的文化分析?
- (三)霍贝尔心中的神:卢埃林、霍菲尔德——霍氏法律人类学法律分析的起点
- (四)“遥远的目光”——原始社会的法:法律调整社会的范围
- (五)原始社会的法研究的启发
- (六)法的发展的动态比较
- (七)未来法是怎样的
- 三 霍贝尔《原始人的法》(《初民的法律》)再思
- (一)人类法律的童年/过去何处寻:法人类学与法史学
- (二)法律与社会:法律是进化的,生长的,抑或其他?
- (三)作为法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个案研究法
- (四)法人类学到底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
- 回响:远去的时代与思想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