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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形势演变、困境及制度症结
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形势演变、困境及制度症结
报告字数:12963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我国的乡村与城市两种聚落形态有着不同的生存法则和发展规律。在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城市的不断拓展对传统村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城市化一方面使大量乡村人口迁入城市,另一方面又不断吞噬着周围的乡村空间,使传承千年的传统农耕模式、景观环境、建筑遗迹等发生巨变。近年来,随着党中央“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的提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备受关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进一步为传统村落的复兴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因此,从城乡关系变迁视角总结我国传统村落及古民居保护发展的形势变化,聚焦现行宅基地制度对保护利用古民居的现实制约,是理解宅基地制度改革对活化利用古民居重要作用的前提。
文章目录
- 一 城乡关系视角下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形势演变
- (一)重开发:城镇化快速发展中遭到冷落(1978~2002年)
- (二)重保护:“三农”高度重视下迎来转机(2003~2016年)
- (三)保护与利用并重: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传统村落活态发展(2017年至今)
- 二 现行宅基地制度下传统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困境
- (一)古民居“插花式”闲置衰败加大统一利用难度
- (二)流转交易受限古民居沦为僵化的“死资产”
- (三)古民居缺乏合理规划而陷入无序、低效开发困局
- (四)古民居产权关系复杂难以达成利用共识
- 三 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困境的宅基地制度症结
- (一)宅基地无限期持有制度导致古民居陷入“资源垄断”困局
- (二)宅基地用途管制阻碍古民居多样化开发利用
- (三)宅基地转让范围受限制约古民居财产价值充分释放
- (四)宅基地收回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年久失修的古民居无法收归集体利用
- (五)宅基地退出通道不畅导致古民居“用不了、退不出”
- (六)实用性村庄规划长期缺位造成古民居同质化、无序开发
- (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进程迟缓掣肘古民居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