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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形成脉络、改革缘起与探索总结
农村宅基地制度形成脉络、改革缘起与探索总结
报告字数:18209字
报告页数:31页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处于农村改革的核心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解锁点。宅基地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中较特殊、利益影响较大的一项制度,其制度创新对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促进产业兴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宜居、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激活作用与溢出效应。农村宅基地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土地集体化运动时期,定型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改革开放时期。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下,采取了保留排他性而限制可让渡性的管制措施,确保了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的福利性和相对稳定性。然而,随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经济结构以及城乡关系的转变,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序位发生了重要变化,突出表现在政治稳定功能保持不变、社会保障功能渐趋削弱,而经济财产功能日益凸显,宅基地制度变迁已严重滞后于功能变迁。特别是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现行宅基地制度由于流转障碍凸显、财产权利显化困难和规划管理措施缺位等,造成了“一户多宅”、大量闲置、违法违建、粗放无序与隐性流转等现象,势必要求国家在顶层制度设计、法律政策上做出相应调整。党的十八大以来,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进程加快,这对于全面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用地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目录
- 一 宅基地制度形成脉络回顾
- 二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生成逻辑与政策缘起
- (一)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理论逻辑
-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政策背景
-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内涵
- 三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制度创新成果
- (一)完善宅基地取得方式:探索“户有所居”实现形式与有偿取得制度
- (二)扩大房地流转交易:适度突破转让范围与积极盘活闲置农房
- (三)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强化村集体统一或集中开发利用
- (四)健全宅基地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行使职能
- 四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面临的现实困境
- (一)制度成果缺乏上位法认可,削弱改革创新动力
- (二)缺少配套政策支持,改革后续推进动能不足
- (三)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影响改革整体成效
- 五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未来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