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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与权利内容
论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与权利内容
报告字数:17756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宅基地资格权在法律法规中并无明文规定,其法律内涵也尚不明晰,目前存在“财产权说”“二元说”“成员权说”等争议。从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特征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要求来看,“财产权说”不足以阐释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内涵,“二元说”背离了政策要求且难以付诸实践,唯“成员权说”具有合理性且存在制度基础。宅基地资格权在本质上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容,在权能上应体现为宅基地分配请求权、居住保障请求权和宅基地收益分配请求权等方面。
文章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宅基地资格权法律属性的应然表达
- (一)“财产权说”无法涵盖宅基地资格权的权能
- (二)宅基地资格权“二元说”脱离实际且实用性有限
- (三)宅基地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内容
- 三 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内容
- (一)宅基地分配请求权
- (二)居住保障请求权
- (三)宅基地收益分配请求权
- 四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