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乡村研究数据库!

乡村研究数据库 > 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规范阐释与实施机制研究——以多元试点模式视角切入
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规范阐释与实施机制研究——以多元试点模式视角切入

作者:杜志勇

杜志勇##刘云生 欧家路 吴昭军

所属图书: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21年第2...

图书作者:刘云生 欧家路 吴昭军

出版时间:2021年12月

报告字数:17411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农户承包地权益自愿有偿退出,并非仅针对进城落户农民,还包括未进城落户农民,不能偏执其一。前者以城市化发展为导向,后者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政策意蕴不同,法律规范阐释和制度构建也应不同。承包地权益退出以户为主体,应进一步类型化区分为进城落户和未进城落户两类,以此为逻辑起点构建不同的实施机制,且退出客体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进城落户农民退出承包地权益,应为永久性退出,获得具有生活保障和鼓励性质的补偿金,而非剩余期限内的预期承包收益。未进城落户农民退出承包地权益,应为一定期限退出,获得剩余承包期的预期利益补偿,不丧失第三轮续包权,避免损害代际利益。在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承包地权益退出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多种方式补偿退出者利益,完善监督管理救济机制,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乡村全面振兴。
文章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的试点评析
  •         (一)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权益退出试点
  •         (二)未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权益退出试点
  •         (三)不同试点地区模式评析
  • 三 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的法律内涵
  •         (一)农户承包地权益退出主体
  •         (二)农户承包地权益退出客体
  •         (三)农户承包地权益退出期限
  •         (四)农户承包地权益退出补偿
  • 四 承包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机制
  •         (一)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
  •         (二)分类实施承包地权益退出
  •         (三)多途径补偿退出者利益
  •         (四)完善监督管理救济制度
  • 五 结语
所属图书目录
MORE+ 推荐图书
MORE+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