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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户制为主体单元的乡村治理现代化
以家户制为主体单元的乡村治理现代化
报告字数:10870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大国小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特征,也是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鲜明特色。大国小农下的家户制是乡村治理的基本主体单元,决定了乡村治理并非直接的村民个体治理,而是以农户家户制作为单位的家庭成员的合意治理,家户制家长对乡村治理的意思表达是家庭集体利益平衡的合意表达,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国特征。突出以家户制为主体单元的治理特征,探讨其适应的对策是推进乡村“三治融合”治理有效、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文章目录
- 一 家户制乡村治理的理论内涵及意义
- 二 家户制历史演进的逻辑与特征
- (一)血源性
- (二)群体性
- (三)柔弱性
- (四)本源性
- (五)伦理性
- 三 家户制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问题
- (一)家户流动弱化了乡村治理的情感联结
- (二)家户制的集体性影响乡村法治的个体性
- (三)家户家教家风式微,影响乡村德治
- (四)家户制的血缘意识影响乡村自治的独立性
- 四 推进以家户为治理单元的乡村治理现代化路径
- (一)充分发挥家户制的家庭治理作用
- (二)推进家户的联合治理
- (三)要重建家户制治理文化
- (四)强化村庄的法治兜底性权威
- (五)强化乡村“三治融合”的主体性
- 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