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去商品化”权利论:社会保护的内生动力
“去商品化”权利论:社会保护的内生动力
报告字数:39959字
报告页数:50页
摘要:社会保护在与市场机制的互构中不断发展,“再商品化”互构论的基本立场是劳动者在与市场机制的互动中获得社会保护,但市场机制对于社会保护而言是外在的影响,无法解释国家为何要承担保障某些贫困者基本生存的责任,而这才是社会保护内生性的根本动力。事实上,社会保护的内在规定性不断由现代分配正义原则证明,并由与权利相联系的资源配置来界定,分配正义理论、社会权利理论和人的基本需要理论共同构成的“去商品化”权利论,为社会保护提供了内生动力:国家要为全体社会成员过上不虞匮乏的生活承担最终的责任。社会保护不只是矫正市场机制的工具,更是良善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分配正义理论:从自然法传统到新自由主义权利论
- 第二节 福利权理论:从自然权利到社会权利
- 一 福利权的一般理论性分析
- 二 自然权利视域下的福利权:人道主义的伦理诉求
- 三 社会权利视域下的福利权:人人普享的政治道德
- 第三节 人的需要理论:基本需要的客观性争论
- 一 人类基本需要的客观性
- 二 人类基本需要的范畴:人类解放与满足需要的权利
-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