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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身份行为要件的展开
基本身份行为要件的展开
报告字数:19685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本文是在第四章第三节的基础上对基本身份行为要件的展开,主要包括基本身份行为效果意思的认定、基本身份行为登记的性质及效力、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能力的认定等内容。就效果意思的认定而言,创设性身份行为要求当事人具有依社会一般观念形成身份上的共同生活的实质意思,而解消性身份行为则不作此要求。就基本身份行为登记而言,其作为基本身份行为的成立要件,是能够产生私法效果且与基础法律关系不可分离的行政行为。而对于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能力的认定,行为人对特定身份行为的性质以及基于该性质所产生的后果具有理解能力即为已足,不要求其对所有的法律后果特别是财产后果均具有理解能力。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基本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
- 一 基本身份行为之效果意思的认定
- 二 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表示的生效及意思合致的达成
- 第二节 基本身份行为的登记
- 一 基本身份行为登记的界定
- 二 基本身份行为登记的性质
- 三 基本身份行为登记的效力
- 第三节 基本身份行为的意思能力
- 一 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能力判断中的价值取向
- 二 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能力判断要素的确定
- 三 基本身份行为意思能力判断规则的适用
- 第四节 基本身份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 一 基本身份行为合法性要件的考量因素
- 二 我国民法上各基本身份行为的积极有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