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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义务”的法律定位
“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义务”的法律定位
报告字数:13604字
报告页数:13页
摘要:“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义务”是不动产登记的自然延伸,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案由选择错乱、诉讼请求错乱、义务混乱等问题。若任这些问题存在和发展,恐影响民法研究的社会意义和司法公信。应运用物债区分理论厘清“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义务”的性质,并与义务动态化区分理论交相呼应,提出动态系统论的设想:区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和非物权登记生效主义的动态化,在登记生效主义的模式下,应将“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义务”确定为给付义务;在非登记生效主义下,则应进行目的程式考量,在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之间进行动态转换。
文章目录
- 一 司法困惑:从诉讼请求错乱到义务混乱的思考
- (一)案由选择与诉讼请求的错乱
- (二)义务群与义务性质的混乱
- 二 理论回应:物债区分与义务动态化区分的界明
- (一)物债区分
- (二)义务动态化区分
- 三 完善路径:动态系统论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