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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调控视角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之整体风险的法律应对
风险调控视角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之整体风险的法律应对
报告字数:34779字
报告页数:40页
摘要:本文基于风险治理整体框架中风险调控机制在法律上的适用,探求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之整体风险的法律应对之策。就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失当风险的法律应对而言,应结合农村土地信托的实践,探寻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评判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地方政府应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中“公共物品”提供者的应然定位,地方政府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意思自治,不能成为土地经营权信托法律关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就农地“非粮化”“非农化”风险的法律应对而言,主要从内外部因素着手,形成信托内部规则优化和信托外部制度完善的合力。
文章目录
- 一 调适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
- (一)对农村土地信托实践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反思
-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中地方政府角色定位的准据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中地方政府角色的应然定位
- 二 农地“非粮化”“非农化”风险的“内外协力”应对
- (一)农地“非粮化”“非农化”风险的后果
-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内部规则的优化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外部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