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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礼物:当代川南乡村民俗演出研究》结论
《流动的礼物:当代川南乡村民俗演出研究》结论
报告字数:5818字
报告页数:8页
摘要:“礼物”一词由两个汉字组成,第一个字“礼”是仪式、礼节以及诸如忠孝等道德理念的仪礼性表达,第二个字“物”的意思是物质的东西。值得注意的是,从词源上讲这个汉语词暗示了礼物(gift)不只是物质的礼品(present),它还承载着文化的规则(礼节)并牵涉仪式。在汲喆看来,莫斯的“礼物”具有与涂尔干的“宗教”同样重要的基本社会性,在“古式社会”中无所不在,“礼物交换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在此,“礼物”具有涉及生活方方面面的社会性,可以作为总体性社会事实去解读,也就是说,莫斯从另一个角度回答了涂尔干关于“社会秩序何以可能”的疑问。就此而言,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礼”,与之有着某种高度的相似性。深受莫斯影响的葛兰言由此出发,以莫斯的研究方法考察了中国古代社会,在《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中以《诗经》所呈现的具体事实分析中国上古时期礼乐文明的基本社会形态,论证了中国文明缘起于“社会生活的礼制化”,“礼”成为古代中国社会秩序的基本模式。对“礼”作社会学、人类学考察的还有李安宅,他在《〈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中指出,“礼”大致相当于人类学的“文化”,涉及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物质、制度、精神等方方面面。在费孝通的眼中,正是这种“礼”的全面渗透性带来了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足见,“礼”之于传统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王铭铭认为,理解中国社会的“礼”极其重要,“礼”是中国社会的构成方式,以“礼”建构中国式社会理论,“礼”可以与“宗教”“仪式”并列,具有世界性意义的解释力。从社会整体意义而言,王铭铭提出,古代中国之“礼”可以与“礼物”的“total presentation”(全面/总体呈现)相对应。从本质上说,莫斯所研究的“礼物”作为一种创造持续社会联结的文化机制,可以通过礼物行为揭示背后的社会结构和关系,但在不同社会中,实现社会联结的文化机制不同,礼物所揭示的社会结构亦不相同,进而呈现出礼物的差异。在莫斯的礼物研究中,礼物的社会性是借助有灵性的物品交换形成的难分彼此之感,是社会的根基。而在中国社会,“礼”是一种不以投入产出为“计算方式”的社会文化制度,可以“礼”解开“西儒”“莫斯们”的“礼物之谜”。
文章目录
- 一 礼制中国的礼物往来
- 二 川南地区的演出礼物及其非物质性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