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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与分家“继承”
土地产权与分家“继承”
报告字数:14127字
报告页数:19页
摘要:本文讨论了庄园旗人的身份、旗地产权在清代及民国时期所产生的影响。庄园人群是八旗奴仆,庄头是一个职位,对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旗地,也无权将土地传承给子孙。因此,与汉人的分家“继承”完全不同,旗人庄头无法分家,庄头职位传给谁,谁就拥有全部土地。清代官方档案中“顶补”一词,准确地反映了庄头身份的性质。漫长的岁月使制度逐渐演化成民间“习惯”,辛亥之后,八旗制度虽然消失,旗地却依然存在,不做财产分家处理,由一个儿子继承家业的“习惯”也一直或隐或显地影响着旗人家族。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土地产权与庄头身份
- 第二节 旗人顶补与民人继承
- 第三节 直系、非直系、异姓顶补
- 第四节 隐形的旗地
- 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