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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管制研究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管制研究
报告字数:16867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引导地方政府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然而,政策目标与实践执行之间存在很大偏差,“非粮化”生产渐趋显性,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立法设计仍停留在“非农化”层面,致使政策层面“非粮化”精准制度诉求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回应。基于此,应修订相关立法,与政策协同治理,共同规范“非粮化”生产行为。采取列举与赋权立法相融合模式来确定“生产环节粮食”范围,将“生产环节粮食”分为“谷类”和“杂粮类”,如此规定,既能坚持粮食安全底线,又契合“大食物观”发展需求。同时,构建永久基本农田“粮化”生产正向激励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序”利用规则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反向约束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土地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便于粮化生产者精准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设置相应追责制度,避免相关主体从事非粮化生产。
文章目录
- 一 问题缘起
- 二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管制相关政策分析
- 三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精准治理对现行法律提出的挑战
- (一)现行立法对政策层面“非粮化”特殊保护制度回应不足
- (二)现行立法无法满足“粮化”精准化治理需求
- 四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管制法律制度构建之完善
- (一)采取列举与赋权立法相融合模式来确定“生产环节粮食”范围
- (二)修订或制定相关立法对政策层面的细化制度诉求予以回应
-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