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第四节 村民自治与法制建设
摘要:村民自治是20世纪80年代末在中国广大农村社区兴起的一项亿万农民广泛自治和直接民主的实践,在黑龙江省东村得到彻底的实践。此外,东村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这得益于近几年来农村治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非常好。
文章目录
- 一 村民自治
- (一)村民代表会议
- (二)村民代表的选举
- (三)村民代表的任期、罢免和补选
- 二 依法执政
-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 (三)法律普及
- (四)民事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