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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民政权
地方人民政权
报告字数:19955字
报告页数:30页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安乡县地方人民政权的情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安乡县曾是洪湖、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县境部分地区贯彻执行过根据地政权的政策法令。1949年7月30日和平解放后,安乡县于当年8月10日建立县人民政府。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后,建立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安乡县的人民政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安乡县人民政权建立的历程
-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一、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代表
- 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
-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 一、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 二、县人民政府的运行机制
- 第四节 县人民检察院及县人民法院
- 一、县人民检察院
- 二、县人民法院
- 第五节 人民武装部和民兵
- 一、人民武装部
- 二、民兵
- 第六节 乡(镇)政权机构
-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
- 三、乡镇人民政府
- 四、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