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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
农村地区“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
报告字数:40996字
报告页数:48页
摘要:1985年7月,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山西省临汾市的翼城县开始实行“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孩试点生育政策。这一政策允许当地农村居民在晚婚晚育和延长一、二孩生育间隔的基础上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迄今,翼城县的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20余年。由于实行了与所在省和所在地区(市)不同的生育政策,更由于翼城县在内陆农村地区具有明显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翼城县近20余年来所发生的人口变化,在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历时20余年的试点实践,也从多侧面给了我们诸多有价值的启示。本报告即是对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的成果。
文章目录
- 一 研究进展和主要方法
- 二 翼城县人口与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 1.翼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2.翼城县人口发展基本态势
- 三 翼城县试点生育政策的演变
- 1.1985年试点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及相应的管理要求
- 2.1991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 3.2003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 4.2007年试点生育政策的修订与完善
- 四 翼城县试点生育政策的效果分析
- 1.翼城县的试点生育政策取得了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 2.试点政策产生了有利的社会影响
- 五 翼城县生育政策试点实践引发的思考
- 1.生育政策评估不仅要关注效果,还需要关注制定与实施环节
- 2.生育政策对于人们的行为有引导、约束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
- 3.翼城县试点已错失推广时机,但仍具有政策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