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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路径依赖——以广西地方立法实践为例
设区的市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路径依赖——以广西地方立法实践为例
报告字数:15381字
报告页数:21页
摘要:依照2015年《立法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广西各设区的市现已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权,但还普遍存在立法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知识背景单一等问题。南宁市作为广西《立法法》修改前唯一享有地方立法权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方面积累了丰硕的经验成果,但其部分规范还是存在法制不统一、重复立法、地方特色不足等普遍性问题。借鉴反思南宁市实践经验,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必须严守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恪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并在提升立法能力、规范立法程序等方面下功夫。
文章目录
- 一 关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范解读
- (一)地方立法的主体范围
- (二)“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
- 二 广西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面临的现实挑战
71292948 - (一)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数量不足
- (二)机构人员专业背景相对单一
- (三)机构人员立法常识和经验匮乏
- 三 南宁市地方立法权行使的实践经验与启示
- (一)“正面清单”:南宁市地方立法权行使的经验启示
- (二)问题共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质量“瓶颈”的主要表现
- 四 加强广西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 (一)内外兼修:强化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 (二)有的放矢:严控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关键环节
- (三)集思广益:拓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渠道
- (四)双管齐下:加大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力度
- 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