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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数民族的神话等文本所讲述的宗教、禁忌和习惯事实
西南少数民族的神话等文本所讲述的宗教、禁忌和习惯事实
报告字数:59549字
报告页数:74页
摘要:作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法律的起源之一是禁忌,人类早期的“规范”、“秩序”与“万物有灵”、图腾膜拜等原始宗教教义就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些教义的体现必然具有宗教事务所共有的特性。在杰文斯看来,禁忌是某种绝对命令,是原始人当时所能知道和所能理解的唯一命令,在这里,杰文斯将禁忌的规范意义推到极致。法律也具有社会性,卡西尔说,禁忌“是人迄今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的体系,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我们发现,在人类社会早期,“禁忌”一词几乎囊括了法律、道德和宗教的全部要素。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神话等文本讲述的混淆性
- 一 神话等文本为“混淆”的语词提供了意义诠释的机会
- 二 神话等文本所体现的宗教思想建构了事物之间可能存在的亲缘关系
- 三 宗教仪式在神话等文本中的“混淆”
- 四 禁忌在神话等文本中的“混淆”
- 第二节 神话等文本讲述的规则性
- 一 神话等文本解释的规则
- 二 宗教仪式在神话等文本讲述中的准则
- 三 宗教禁忌中的有形内容
- 四 习惯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