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乡村研究数据库!

乡村研究数据库 > 规范地方立法 服务社会发展
规范地方立法 服务社会发展

作者:吕艳滨

所属图书:广东经验:法治促进改革开放

图书作者:吕艳滨

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报告字数:21763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立法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立法包括所有国家机关制定抽象性规范的行为,狭义的立法是指代议机关制定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中国,狭义的立法是指各级人大制定法律法规的行为。2000年《立法法》实施后,为适应立法法施行后的新形势,广东的地方立法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新时期,立法理念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从以经济立法为中心向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越来越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地方人大立法概述
  •         一 地方人大立法的发展历程
  •         二 地方人大立法权的配置
  •         三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的原则
  • 第二节 广东人大地方立法概述
  •         一 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推进地方立法
  •         二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着力保障民生
  •         三 加强文化立法,建设文化强省
  •         四 坚持地方特色,立法改革创新
  •         五 改革创新,发展和完善立法工作制度
  • 第三节 扩大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
  •         一 公民参与立法的意义
  •         二 广东省地方立法公民参与状况
  •         三 广东省探索扩大公民参与的新途径和形式
  •         四 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各项制度
  • 第四节 坚持科学立法 提高立法质量
  •         一 建立法规立项论证制度
  •         二 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         三 完善立法顾问制度
  •         四 建立立法指引制度
  •         五 建立和完善了法规清理工作机制
  • 第五节 完善立法制度 规范立法程序
  • 第六节 广东加强地方立法创新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