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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权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璧山县为中心
乡镇政权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璧山县为中心
报告字数:15994字
报告页数:17页
摘要: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璧山县为个案,探讨乡镇政权如何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在国民政府的基层行政体系中,乡镇政权在维持社会治安方面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清剿股匪,如对有匪警时,“督率壮丁队捕拿送办”;二是侦查刑事、治安案件。乡镇政权对于日常纠纷的处理则可以分为保甲、乡镇公所、调解委员会等三个部分。本文发现,由于警察制度建设的缺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乡镇行政逐渐警察化,乡镇政权蕴含了以维护基层民众共同利益为目标,维持社会治安、协助司法、调解人民纠纷是“乡镇公所和保办公处最先要担负起来的责任”的治理理念。
文章目录
- 一 社会治理框架下乡镇政权的职权
- (一)乡镇行政的警察化
- (二)警保联系下的地方治安维护
- (三)乡镇政权与日常纠纷解决的制度化
- 二 乡镇政权维持地方治安的实践
- (一)受理报案及侦查案件
- (二)侦讯和移送嫌犯
- (三)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作用
- 三 乡镇政权与日常纠纷的处理
- (一)保甲的调解
- (二)乡镇公所对案件的调解与评断
- (三)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