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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地位获得机制与类型
摘要:流动人口的教育地位、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显著高于非流动人口,但是政治地位和主观地位没有太大优势,甚至不如非流动人口。这说明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制度和环境下,流动人口在不同地位上的可争得性有差别,即一些地位是可争得的,一些地位是不可争得的。在教育、职业和收入等方面,他们可以通过超常的努力争得这些地位,但是在主观认同方面的地位是不可争得的,即地位争得失效。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对传统地位获得因素的扩展
- 一 地位获得与社会变迁
- 二 “先赋—自致”模型的思路
- 三 常规性自致因素辨析
- 四 地位争得非常规地位获得模式
- 第二节 流动人口地位争得的表现
- 一 工作时间
- 二 求职方式
- 三 对子女居住地的期待
- 第三节 流动人口多维地位的可争得性
- 一 多维地位的不一致问题
- 二 地位不一致的理论分析
- 三 地位不一致与社会转型
- 四 可争得地位和非争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