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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对全面创新的引领作用、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和关键抓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拉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意见》(藏政发【2017】51号),为贯彻落实该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拉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六大战略”实施、“净土健康”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将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坚持将拉萨发展实际与内地先进经验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监督考核。结合各县区、各部门职责分工,各牵头单位要分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3.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作为全区首个创建的创新型城市,拉萨承担着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西藏特点、拉萨特色,探索新时代城市创新发展道路,为全区其他地市创建创新型城市积累经验。

4.重点突破,循序渐进。依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城市建设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创特色,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实施百企培育工程,优势产业提升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赢得良好开端。

5.主动衔接,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规划相衔接,深化与周边地市的互动合作,深化对口援助省市的科技援藏,创新科技发展模式,促进区内外合作交流,完善多主体参与、多团队协作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积极争取各项政策与资金,努力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促进我市与区内外其他地区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6.双轮驱动,注重成效。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和基本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政策法规体系。注重突出产业化导向和经济效益目标,强化科技服务民生、科技稳边兴藏、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精准扶贫,推动科技工作更加主动地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拉萨市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青藏高原和周边区域重要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创新企业活力明显提高,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资源集聚水平显著提高,创新环境明显优化。

1.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符合区域和行业资源优势、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创新布局,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在特色领域形成初步创新优势。到2019年,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8人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达到2.0%左右,技术市场科技成果成交合同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48%。(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统计局、人社局、金融办、财政局、农牧局、八县区等)

2.形成若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孜工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空港新区等载体,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各类园区(产业集中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净土健康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企业,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工商局、柳梧新区、经开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3.大力发展科技型实体经济。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科技型企业。到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0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统计局、八县区等)

4.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科技与经济融合基本顺畅,创新主体具有较强活力,创新链条衔接有序,创新治理科学有效,创新效率明显提高。到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8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1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众创空间35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八县区等)

5.创新环境明显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基本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到2019年,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免税额占企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5.5%。拥有一批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组织部、编办、八县区等)

二、建设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科技、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构建“大科技”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统筹管理使用科技资源,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八县区等)

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全面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建立重大项目攻关、重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与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保障等相互配套衔接的科技计划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等)

在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改变以往以政府补贴为主、其他投资为辅的方式,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股权投资、科技信贷、事后补助、事后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等)

在创新科技服务方面,为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全市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模式,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查重和评议制度,强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推广机制,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使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民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等)

狠抓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加强各类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让广大科研人员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探索符合拉萨实际的创新政策,降低创新创业的隐形门槛和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激发创造力和注重开放性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两创办、工商局、人社局、工信局、八县区等)

(二)加强创新资源集聚

充分利用对口援藏,广泛吸纳北京、江苏及西藏周边地区创新资源,集聚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培育壮大新型研发组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北京援藏前方指挥部、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金融办、工信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创新的吸附效应、聚合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教育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构建政府与高校院所、企业的对接合作机制,承接高校院所应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建设校地合作研发创新载体,推动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创新资源在拉萨集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协办单位:北京援藏前方指挥部、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市商务局、人社局、工信局、农牧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建立完善以科创载体、孵化平台、创新中心、研发中心、技术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业创新平台体系,引导本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城市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成果溢出,支撑服务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农牧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平台,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教育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重大工程,强化政策、研发平台、项目、人才、园区、产业化的一体化部署,将净土健康产业培育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农牧局,协办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组织部、商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等)

(四)培育创新企业群体

实施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接融合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一批小而强、小而专、小而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五)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将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建设示范区来打造,加快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引进,加快其孵化器、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智库、技术成果交易市场等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营造浓厚的创新理念和创新氛围。(牵头单位:高新区,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等)

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打造拉萨创新示范引领高地,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牵头单位: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农牧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局等)

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布局,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创新主体聚集、创新资源聚合、创新服务聚焦、新兴产业聚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六)加大创新人才激励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模式,完善创新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等)

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以创新业绩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等)

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等)

(七)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大力提升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加强孵化器科技创新公共研发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在孵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健全“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辅导体系,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创业者多层次培训系统。(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鼓励驻拉萨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推进孵化器协同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等)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服务机构进驻孵化器,提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文化局、司法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质监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促进不同业态、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行拉萨中支、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现代信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八)促进创新投入增长

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设立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形成科技投入不断增长、创新基础不断夯实、创新产出不断涌现的良性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九)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加快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等在拉萨的应用与开发,推动绿色拉萨、美丽拉萨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局、工信局、住建局、规划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依靠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规划局、文化局、农牧局、财政局、经开区、高新区、文创园、八县区等)

依靠科技创新建设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更放心的食品药品。(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农牧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八县区等)

(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业创新载体,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农牧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完善全社会创业创新环境,营造宽松包容、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三、实施步骤

加快推进拉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7年1月-2018年2月)

成立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和自治区要求发动部署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3月-2019年6月)

组织实施《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修正和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基本实现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提高,迎接自治区和科技部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二是成立拉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拉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等)

2、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加以推进和落实。(各成员单位)

3、强化监督考核。将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科技进步责任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强化奖惩措施,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考核办,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科技局等)

4、做好指导服务。指导各县(区)从建设创新型拉萨的战略高度,增强发展科学技术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放到统揽本地各项工作的重要地位来抓,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科技局、组织部、财政局等)

(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建立规范化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复合型”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人和网格监管责任人的网格事务双重管理责任;完善“联户平安、联户增收”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和“双联户”五级管理工作模式。加强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寺庙服务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宗局、农工办、农牧局等)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十大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拉萨,结合拉萨实际,在现有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市科技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等部门加快修改和制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等方面的政策,确保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目标的完成。要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落地。要严格政策落实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县区、各园区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形成政策联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协办单位:审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

围绕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部署、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创新型城市建设”专栏,选取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定期采访制作专题报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

积极宣传国家、区、市、县(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部署和要求,宣传拉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科技领军人物以及其他城市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

宣传科技重大创新工程的实施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等,为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对全面创新的引领作用、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和关键抓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拉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指导意见》(藏政发【2017】51号),为贯彻落实该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拉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六大战略”实施、“净土健康”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将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坚持将拉萨发展实际与内地先进经验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监督考核。结合各县区、各部门职责分工,各牵头单位要分头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3.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作为全区首个创建的创新型城市,拉萨承担着先行先试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西藏特点、拉萨特色,探索新时代城市创新发展道路,为全区其他地市创建创新型城市积累经验。

4.重点突破,循序渐进。依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城市建设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补短板,创特色,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实施百企培育工程,优势产业提升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赢得良好开端。

5.主动衔接,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规划相衔接,深化与周边地市的互动合作,深化对口援助省市的科技援藏,创新科技发展模式,促进区内外合作交流,完善多主体参与、多团队协作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积极争取各项政策与资金,努力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促进我市与区内外其他地区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6.双轮驱动,注重成效。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和基本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政策法规体系。注重突出产业化导向和经济效益目标,强化科技服务民生、科技稳边兴藏、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精准扶贫,推动科技工作更加主动地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拉萨市基本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成为青藏高原和周边区域重要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在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创新企业活力明显提高,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资源集聚水平显著提高,创新环境明显优化。

1.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符合区域和行业资源优势、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创新布局,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在特色领域形成初步创新优势。到2019年,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8人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达到2.0%左右,技术市场科技成果成交合同额占地区GDP比重达0.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48%。(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统计局、人社局、金融办、财政局、农牧局、八县区等)

2.形成若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依托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孜工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空港新区等载体,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各类园区(产业集中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净土健康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企业,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工商局、柳梧新区、经开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3.大力发展科技型实体经济。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科技型企业。到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0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统计局、八县区等)

4.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科技与经济融合基本顺畅,创新主体具有较强活力,创新链条衔接有序,创新治理科学有效,创新效率明显提高。到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8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1家,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众创空间35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八县区等)

5.创新环境明显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基本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到2019年,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所得税免税额占企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5.5%。拥有一批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政府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组织部、编办、八县区等)

二、建设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科技、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构建“大科技”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统筹管理使用科技资源,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八县区等)

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全面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建立重大项目攻关、重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与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保障等相互配套衔接的科技计划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等)

在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改变以往以政府补贴为主、其他投资为辅的方式,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股权投资、科技信贷、事后补助、事后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等)

在创新科技服务方面,为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全市推行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模式,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查重和评议制度,强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推广机制,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使更多的科技成果惠及民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等)

狠抓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加强各类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让广大科研人员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探索符合拉萨实际的创新政策,降低创新创业的隐形门槛和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激发创造力和注重开放性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两创办、工商局、人社局、工信局、八县区等)

(二)加强创新资源集聚

充分利用对口援藏,广泛吸纳北京、江苏及西藏周边地区创新资源,集聚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培育壮大新型研发组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北京援藏前方指挥部、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金融办、工信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创新的吸附效应、聚合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教育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构建政府与高校院所、企业的对接合作机制,承接高校院所应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建设校地合作研发创新载体,推动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创新资源在拉萨集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协办单位:北京援藏前方指挥部、江苏援藏前方指挥部、市商务局、人社局、工信局、农牧局、工商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建立完善以科创载体、孵化平台、创新中心、研发中心、技术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创业创新平台体系,引导本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与城市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加快创新成果溢出,支撑服务拉萨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农牧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平台,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教育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重大工程,强化政策、研发平台、项目、人才、园区、产业化的一体化部署,将净土健康产业培育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农牧局,协办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组织部、商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等)

(四)培育创新企业群体

实施百家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接融合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一批小而强、小而专、小而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教育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五)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将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建设示范区来打造,加快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引进,加快其孵化器、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智库、技术成果交易市场等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营造浓厚的创新理念和创新氛围。(牵头单位:高新区,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等)

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和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打造拉萨创新示范引领高地,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牵头单位: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农牧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局等)

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布局,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创新主体聚集、创新资源聚合、创新服务聚焦、新兴产业聚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六)加大创新人才激励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模式,完善创新人才流动和服务保障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等)

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以创新业绩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等)

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等)

(七)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大力提升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加强孵化器科技创新公共研发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在孵科技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健全“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辅导体系,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创业者多层次培训系统。(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鼓励驻拉萨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推进孵化器协同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等)

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服务机构进驻孵化器,提供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文化局、司法局、金融办、人行拉萨中支、质监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促进不同业态、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行拉萨中支、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现代信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等)

(八)促进创新投入增长

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设立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形成科技投入不断增长、创新基础不断夯实、创新产出不断涌现的良性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九)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加快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等在拉萨的应用与开发,推动绿色拉萨、美丽拉萨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局、工信局、住建局、规划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依靠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住建局、规划局、文化局、农牧局、财政局、经开区、高新区、文创园、八县区等)

依靠科技创新建设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更放心的食品药品。(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协办单位:市工信局、农牧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八县区等)

(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业创新载体,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农牧局、财政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完善全社会创业创新环境,营造宽松包容、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两创办、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等)

三、实施步骤

加快推进拉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7年1月-2018年2月)

成立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照科技部和自治区要求发动部署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3月-2019年6月)

组织实施《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修正和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基本实现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

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提高,迎接自治区和科技部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二是成立拉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拉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等)

2、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加以推进和落实。(各成员单位)

3、强化监督考核。将拉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科技进步责任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强化奖惩措施,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考核办,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科技局等)

4、做好指导服务。指导各县(区)从建设创新型拉萨的战略高度,增强发展科学技术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放到统揽本地各项工作的重要地位来抓,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科技局、组织部、财政局等)

(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建立规范化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复合型”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人和网格监管责任人的网格事务双重管理责任;完善“联户平安、联户增收”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和“双联户”五级管理工作模式。加强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寺庙服务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民宗局、农工办、农牧局等)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十大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技创新,建设创新拉萨,结合拉萨实际,在现有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市科技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工信局、农牧局等部门加快修改和制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等方面的政策,确保拉萨市创建创新型城市目标的完成。要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落地。要严格政策落实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做到简便快捷、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各县区、各园区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形成政策联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协办单位:审计局、经开区、柳梧新区、文创园、空港新区、八县区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

围绕拉萨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部署、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创新型城市建设”专栏,选取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定期采访制作专题报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

积极宣传国家、区、市、县(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部署和要求,宣传拉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科技领军人物以及其他城市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

宣传科技重大创新工程的实施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等,为拉萨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科技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