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2017〕122号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6日
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豫医改〔2017〕4号)和《平顶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平医改办〔2017〕6号)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围绕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努力实现“平时健康有人管,需要服务有人帮”的签约愿景。
(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手,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留守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
2017年底,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现全覆盖。2020年,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力争每个家庭拥有1名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二、服务模式
推行“家庭签约、分类管理、团队服务”的运行模式,以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乡村或社区医生为一线服务的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团队服务。
(一)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及日常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家庭医生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注册的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含中医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二)服务团队。由家庭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签约居民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提供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与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组成。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级公立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家庭签约。根据服务半径和人口划分签约服务区域,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满后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控制在1000户左右。
(四)支撑平台。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整合共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和防、治、管“三位一体”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纵向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五)分类管理。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留守家庭、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统计。根据签约对象健康状况和人员构成实行分类管理,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
(六)组合式签约。按照县、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分级诊疗要求,建立基层与县级医疗机构相衔接的双向转诊机制,对签约对象在就医、转诊、康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县级医院为签约居民预留20%的专家号、10%的床位等,方便签约对象优先转诊和住院。引导县级医院下转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三、签约内容
(一)服务项目。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和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是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健康评估以及康复指导等,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中应包括一定比例的中医药服务。
(二)“服务包”设置。
1.基础服务包(免费服务)。适用于所有家庭。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并提供预约就诊、便捷转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
2.个性化服务包(有偿服务)。适用于个性化需求人群,是在开展“基础性服务包”的基础上扩展的服务。包含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中医“治未病”、家庭病床、居家护理、远程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内容,满足个性化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设定五类人群服务包(见附件)。
四、付费机制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组成。签约服务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一般诊疗费。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按上级文件规定,医保基金按照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缴费总额的10%的标准提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进行列支用于签约服务。
签约居民付费,居民可依据“知情、自愿”的原则,与签约医生在服务协议中约定个性化服务项目内容、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服务协议中个性化服务项目可打包收费,在基本公卫和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费用或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签约居民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支付。
签约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年初依据签约情况将不低于60%的签约服务费预拨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服务团队签约人数向服务团队支付签约服务费,剩余资金在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主要用于签约服务的劳务、交通、通讯、宣传、培训及考核奖励等必要支出。
五、激励措施
(一)调动“需方”积极性。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模式,主动向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让签约居民享有预约转诊、用药衔接、医保支付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
(二)调动“供方”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人员倾斜,逐步扩大、合理确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职业带教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成立全科医学科,诊疗科目中增加全科医疗专业。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全科医学专业”注册和加注工作,做到应注尽注。
六、管理方式
(一)职责划分。家庭医生团队负责向签约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团队组建和任务分配,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增加签约服务考核项目。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二)监管考评。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健全签约服务管理规范,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结构、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群众满意度、费用控制、基层就诊比例、中医药服务比例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考核奖惩、经费拨付、签约服务团队绩效分配的主要参考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签约服务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七、配套政策
(一)医保支付。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拉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差距。对签约服务对象实行差异化政策,鼓励参保人参与签约服务。对符合规定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住院患者,向上转诊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时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条件成熟的,允许慢病门诊统筹患者在签约基层就诊。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
(二)用药衔接。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有效衔接与二、三级医院医保用药目录,可备案采购二、三级医院医保目录内非基本药物。慢性病签约患者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一次性开具1-2个月药量的长处方,允许慢病门诊统筹患者在签约基层就诊。
(三)协作联动。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域联动。县域按照“县联市、县带乡、乡管村”的办法开展协作医疗,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通过上级医院专家下沉会诊、驻点服务等,带教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县级公立医院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留专家号,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四)人才培养。通过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拓宽基层全科医生培养渠道,加大在职人员转岗培训力度,落实全科医生双注册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成立全科医学科,扩充和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加强乡村一体化建设,对无人执业的村卫生室,可以统筹调剂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具备执业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执业,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执业注册。鼓励县级公立医院的专科医师(含中医专科医师)以及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五)机构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力度,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范围内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支持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须设施设备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
(六)信息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移动APP客户端实时互动平台、双向转诊平台、服务管理平台为介质,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互动平台、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的互动平台、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是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重要途径。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了领导组织,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按照职责分工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群众受益。
(二)强化分工协作。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解释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绩效评估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的核定;县财政局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对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公务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保险支付政策、人事政策;县广电局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工作,推动工作深入发展,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政府、街道和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以及督促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所承担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履职尽责的单位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好处,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附件1
宝丰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红霞(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崔 仓(县政府办主任)
张广伟(县卫计委主任)
林卫星(县人社局局长)
杨国旗(县财政局局长)
毕志伟(县发改委主任)
赵红哲(县广电总台台长)
王红军(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建伟(县医保中心主任)
陈自伟(县疾控中心主任)
郭首学(县卫计委纪检组长)
王建新(县卫计委党组成员)
赵延军(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友军(县中医院院长)
吴学文(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马胜利(县六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委,王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聂东然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