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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工作方案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宝鸡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金融办省证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2018-2020年)》(陕金融发〔2017〕7号)精神,加快挖掘和培育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动我市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市新增上市公司1-2家,上市公司总量达到6-7家;每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企业不少于1家,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5家,四板挂牌企业达到100家;到2018年末,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不低于30家,今后每年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存量均不低于2018年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按照《关于大力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的意见》(宝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对在我市注册并成功首次在深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对新进入“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挂牌成功后补助20万元,实现融资补助10万元);对成功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和借壳上市成功后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宝鸡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为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办理土地、税收、环保、房产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企业改制上市进程。对在我市国家级贫困县注册的企业,加大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二)全面筛选优质企业资源。由市金融办牵头,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方式,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将有上市意愿、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市、县(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持续跟踪、动态管理。对贫困县的企业优先纳入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加快中介机构进场辅导进程。市金融办要加强和上交所、深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及证券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和战略合作,不定期组织全市上市后备企业与交易所、券商交流信息,实现资本市场培训常态化。2018年末,至少有1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或财务顾问协议。以后每年,存量签约企业数量不低于2018年水平。

(四)推动企业辅导备案和申报上市。对纳入全市后备资源库培养的上市后备企业,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各企业在挂牌上市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专门辅导方案,持续跟踪,积极协调解决。

(五)强化资本市场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资本市场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以及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案例,定期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讲解培育企业上市的流程和要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上市积极性,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负责同志兼任。各县区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二)强化工作督导。市金融办、市工信局要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每年组织券商等专业机构至少赴2个县(区)开展调研,走访当地优质上市后备企业,了解并指导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县区上市挂牌工作的考核力度,对照年度企业改制上市目标、主要政策措施和阶段性任务,每年年底由市金融办组织对县区上市挂牌工作进行考核。对相关工作推进缓慢、阶段性任务完成不力的县(区)要持续跟踪督促,必要时在全市进行通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