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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政策

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实施意见

来源:亳州市政府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以下简称《规划》)以及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皖质发〔2016〕65号(见附件)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与质量工作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实施思路

紧贴《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的需求,以提高装备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相结合、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相结合,不断优化和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支撑构建产业新体系,提升我市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

二、贯彻实施原则

(一) 需求引领、问题导向。紧贴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实施,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和装备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三)重点突破、综合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各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统筹装备制造业产业生态链的需求,构建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四)开放兼容、强化实施。推动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产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街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具体工作布署

(一)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产业新体系为统领,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转促和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完善传统产业领域标准体系,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工业企业中坚持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动我市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建设创新型经济强市。

以新一代高端装备(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制造业标准,构建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产业集聚化方向发展,提升“亳州制造”品牌形象。

(二)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

加快完善以专利和技术标准为依托的自主创新体系,加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标准制定与科研的有机结合、标准制修订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标准实施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和市科技重大专项,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强攻关的同时,加强技术标准战略研究,强化科技计划执行与技术标准研制互动,围绕产业集聚基地及园区建设,开展重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实现标准创新和产业应用的有效对接,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按照“技术创新-标准转化-做优产业”模式,鼓励和支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更加重视技术创新、标准研究,积极承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科研项目,为科技成果快速进入市场、形成产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引导、鼓励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团体标准,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和监督,重点在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培育发展具有引领性的团体标准。

(四)推进企业标准化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38号)文件精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共同构成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装备制造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装备制造业生产企业制定高于、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自主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树立产品标准标杆,培育形成一批装备制造标准“领跑者”企业,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提高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政府监管部门加强对装备制造业企业标准质量与标准实施运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全市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市重点产业的标准化现状调查与研究,提升标准信息咨询服务能力,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五)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

完善全市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分析。动态调整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健全质量考核评分体系,推动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安全纳入质量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积极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等质量荣誉,树立装备制造领域质量标杆和先进典型。加快推进亳州市技术标准发展战略,贯彻执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2016〕5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着力抓好标准化奖补政策兑现落实,加快地方标准化事业发展。

(六)加强装备制造业品牌建设。

把质量提升和培育品牌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推广应用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积极开展亳州装备制造品牌的推广和宣传。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以新一代高端装备(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端制造业为重点,研究制订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装备制造业标准,构建亳州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提升亳州装备制造业品牌形象。

(七)加大装备制造业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装备制造业试点示范、质量品牌提升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积极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市内企业与外界先进企业的交流,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标准引领,建设制造强国,是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善供给、扩大需求,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意见》,将《意见》的实施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 号)以及《中国制造2025 安徽篇》(皖政〔2015〕106 号)结合起来,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要健全标准化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化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质量研究应用。

(三)广泛宣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提高企业的标准化和质量意识,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重视培养装备制造业标准化研究工作和质量工程技术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广泛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