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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来源:政府办作者: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市政府:

 

按照渭政法发[2016]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抓紧完成2016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的意见》(渭政法发〔2016〕9号)的要求,现就我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营造学法普法氛围

 

(一)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一是组织召开全县执法部门参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培训会,通过学习法院制定的白皮书,参会人员明确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规范其执法行为,同时建立全县行政法机关微信群,便于开展学习和工作中交流沟通。二是结合《富平县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全县1227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分四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三是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县水务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规范操作,合法合规。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一是以“综治宣传月”及六月份平安建设集中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及法制宣传活动。共开展集中宣传5次,在醒目位置租赁LED屏3个,滚动播放平安创建内容1800分钟。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12次。二是组织全县82个单位,1952人开展了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为82%,及格率为85%。三是法制宣传电影放映50场次,宣传效果明显,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积极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建成六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五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在全县挑选优秀法治书画作品,参加了市上 “法润东秦”书画展。

 

二、积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做好各项清单、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公布。先后梳理了全县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前三项清单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上公布,后三项清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已公布。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部门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的3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36件,废止3件。

 

(二)有序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目前,中心共有52个窗口单位、287项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设置开放式服务窗口共110个,后台审批工位36个。大厅试运行至今,各窗口共受理群众4万余件,接待咨询2万余人次。全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简称运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三、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富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做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二)继续强化“逢文必审”制度。根据《富平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每一份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送审稿,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办分管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政府办主任、主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政府常务会议七级审查制度,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规范。对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完善了审查备案材料,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不损害群众利益。今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各报备规范性文件3份。

 

(三)借助外力服务政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继续聘任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县政府特别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处理,政府签订的重大合同、突发事件和信访案件的处理,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9份,为县政府代理诉讼案件1起。同时,为各县级领导配备1名律师,积极为领导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法律顾问参与县级领导接访36次,参与处置重大难案件2起,为相关领导提供法律意见书28份,参与法律咨询68人次。全县共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个,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40个。

 

四、严格文明规范执法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15份案卷进行了抽查,对三部门执法案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一向其分析点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印发《富平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部门重大行政法决定要求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期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全年综合执法局审核备案“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23份;公安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663人,其中单处行政拘留239人,并处罚款与行政拘留424人。

 

五、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于诉讼案件,按时提供相关证据,积极出庭应诉,年内参加省市县各级法院应诉活动21次。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作出决定8起,申请人撤回申请1起,协调处理1起,1起正在审理中。

 

(二)抓社会矛盾化解,推动基层长治久安。以“集中抓调解 ,全力保稳定”专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解矛盾、化纠纷专项活动,共建立村(居)司法工作站20个,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515起,其中调处成功505起,调处成功率达97%。全年解矫90人,接收新增矫正人员87名,,共召开社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3次,提请收监决定2人,心理测试45人次,书面谈话75人次、发放警告通知书19人次、评估建议45人次,组织特殊人群技能培训180人次。为6名社区矫正对象联系找到了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地1个。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一)积极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活动。今年开展公民代表进政府活动2期,68名公民代表走进政府部门,零距离了解政府机关工作运转情况。

 

(二)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完善群众诉求反馈渠道,积极处理群众反映事项,全年转办人民网地方领导网友留言、市长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省市县领导批示、县长信箱等各类批示件2020件,答复上报1980件,其余正在办理。接听并处理市长专线、县长专线电话咨询投诉195起。协助信访局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12批,接待上访群众2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8起。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考核

 

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相关工作,争取支持和监督。年初印发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年终对各部门、各镇办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全县责任目标考评结果。

 

2016年,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