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泉州市文明委《关于构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格局的实施方案》(泉文明委〔2017〕12号)、泉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意见》(泉纪〔2017〕100号)、晋江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晋纪〔2017〕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切入点,巩固、深化移风易俗成果,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积极倡导和培育崇尚厉行节约、树立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党风带民风、民风促党风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结合起来,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学习宣贯、加大整治力度、严格监督问责,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推进文明建设,逐步实现移风易俗常态化,民间习俗文明化。二、工作内容
(一)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①把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纳入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风俗调查等载体,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移风易俗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是基层意识形态建设的工作内容。②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引导沿街商户利用设置的电子屏幕刊发公益广告,鼓励各企业主动投入和参与各类公益广告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商标广告科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二)党风政风引领行动。①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大力倡导操办婚事经济从简、文明理性、减少舌尖上的浪费,狠刹斗富攀比的社会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②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弘扬勤俭节约、厚养薄葬,采取简朴的方式祭奠逝者,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在全局树立起依法、文明、节俭、环保的新型丧葬观。③倡导喜事俭办,树立新型消费观。提倡不办或俭办满月、生日、升学、乔迁等喜庆事宜庆祝活动,自觉抵制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党员干部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狠刹挥霍浪费之风,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三)婚丧礼俗整治行动。①净化殡葬用品市场经营环境。区分殡葬活动中传统民俗用品与封建迷信用品的界限,协同民政部门开展殡葬服务和用品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的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②引导婚庆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婚庆产业经营者开发文明婚礼仪式,倡导简约、朴素、个性、环保的婚礼理念,防止婚庆产业为大操大办推波助澜。牵头部门:市场规范科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四)文化诚信教化行动。①持续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行业、示范街区、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和“红黑榜”信息发布制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②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违法、制假售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信的社会风尚。到2020年,推动建成市级“诚信经营示范街区”1条以上。
牵头部门:企业信用科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五)文明单位创建行动。①巩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建设成果,广泛开展文明过节、志愿服务、帮扶共建、慈善公益、文化讲堂等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体验文明风尚、传播文明新风。②深化“公共生活好言行”主题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践行“福建省公民八不行为规范”和“晋江市民文明公约”、“行为规范”等,让文明行为在潜移默化中滋养,增强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当前我局党组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形成“党组主抓、部门主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分工,实施方案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人事教育科。(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同时,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做好婚庆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工作,破除旧俗陋习,推进文明建设。
(三)完善机制、正风肃纪。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