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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2016-2018年)

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和全县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村秀美、村庄和谐的美丽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全县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富民产业培育成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面貌有效改善。但是,农村基础设施、住房条件、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同步发展的欠账仍然很大,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极大地制约着整县脱贫减贫和城乡一体发展的步伐。因此,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既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抓手,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又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更是实现我县精准扶贫,整体脱贫的有力举措,必须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深入推进。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环境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点面结合,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规划引领。根据乡村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地域特色、人口规模和生活习性,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目标任务,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立足农村实际,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在优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逐步完善配套,确保建设一批、成功一批。

——以人为本,利民便民。尊重农民意愿,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决策监督权力。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注重解决农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做到环境整洁与方便适用有机统一。

——整合资源,统筹发展。坚持多元化投入,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解决投资需求大的问题。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不断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共建共享。

——完善机制,合力推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公共设施多元投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等体制机制,解决农村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形成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合力推进的建设管理良好局面。

3.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面实现农村安全饮水、行政村道路硬化、危房改造全覆盖,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村庄,特别是贫困村社、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彻底改善,顺利实现整县脱贫任务。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绿化、亮化、美化,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垃圾污水得到处理,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治理,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村庄环境改善率达到100%,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规划引领工程,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坚持“无规划不建设、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分层次、分行业编制规划,既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期实施,又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县规划办牵头,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其中,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县规划办负责,县政府审查,并报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的作用,对乡镇所有的村都要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并报县规划办审查。严格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市场准入机制,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工作。一要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定位和长远发展目标,对现有村庄进行科学分类,分别对搬迁新建、改造提升、环境整治的村庄提出实施重点和步骤。统筹安排村庄生产发展、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内容,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提供指导依据。二要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框架下,紧密结合实际,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突出村域特色、乡土人情和利民便民的要求,由乡(镇)政府组织,分类实施村庄整治、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编制工作。三要做好房屋建筑设计。把村民房屋建筑设计作为编制村庄规划和村容风貌的重要内容,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协调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做好房屋建筑设计,在合理确定居民点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的基础上,为村民提供多套不同风格、不同成本、符合农民生活习惯的建设方案,引导农民节约建房投入,科学合理建设新型农村居住点。

(二)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以国道312线、静庄、静秦公路沿线和甘渭川、甘沟川及李店河流域为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扎实开展以“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富民产业发展、村风民风和谐”为重点的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每年建成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9个。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五村联创”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根据村情实际,围绕城乡一体化型、产业支撑型、旧村改造型、集中新建型和五村联创型示范村“五种建设模式”,每年建成新农村暨万村整洁示范村40个。三年累计建成省级美丽乡村9个、市级美丽乡村9个、县级美丽乡村9个、新农村暨万村整洁村120个,初步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在突出特色、内涵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抢抓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两市一县”率先完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加大对贫困户危房改造扶持力度,确保2016年底全面完成150个贫困村11478户精准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目标和95户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78村184社,建成住宅3166户34.3万平方米,搬迁群众3166户13729人。各乡镇要将未纳入危房改造项目的土坯房等不安全住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制定具体的改造计划,力争到2018年底,彻底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实现“住有所居”。鼓励整户外出务工人员和公职人员对其农村宅基地上的危房进行改造。各乡(镇)政府、国土局、规划办要依据《静宁县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静政办发〔2016〕50号)要求,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对非法侵占耕地、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房屋依法进行拆除,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各乡镇要按照乡村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一风格,指导农户对储物间、厕所、圈舍等非居住用房和后院进行统一改造,体现独具风格的村容村貌。

(四)实施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努力推进农村基础条件改善提升全覆盖。

1.农村道路建设。坚持道路建设与扶贫攻坚相衔接,重点实施主要农村公路的改造提升和断头路、联网路新建,兼顾考虑产业路、旅游路、园区路。计划新增通村硬化路24.3公里,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道路硬化工程140公里,建成双联路59.5公里,对全县2014年底前建成的1561公里通村硬化路进行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实现通村硬化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到2018年农村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保障群众出行畅通。

2.安全饮水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新建界石铺二夫、李店阴坡咀、曹务永丰3处人饮工程,扩容改造仁大峡口、原安苏赵、原安张营等3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巩固提升扯弓塬人饮、哈拉人饮、荞岔人饮等3处人饮工程,解决13村66社2303户1.1万人的饮水不稳定问题,力争到2018年,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善饮水安全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水质安全,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3.电力通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因地制宜解决好农村动力电进村入户和农田生产用电问题。计划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56公里、0.4千伏线路206公里、低压线路106公里,安装配变台区266台、真空断路器20台,户表改造3000户。到2016年底,所有村社实现通动力电,到2018年,农村电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用户供电可靠性达到99%以上。加快推进农村通讯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农村通讯基站581个,到2018年,有线宽带通村率达到62%,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4G移动网路信号全覆盖。  

(五)实施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满足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需求。

1.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实施农村中小学“全面改薄”、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农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和农村幼儿园等四类建设项目,新建、改建249所中小学学校校舍,完善学校运动场地、围墙等附属设施,为285所农村中小学购置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10万套, 建成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583套,为农村5所完全中学配套建设通用技术、历史、地理、电教、计算机教室各1个,新建、改扩建行政村幼儿园136所。到2018年,全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上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

2.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按照“统筹兼顾,方便就医”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合理布局乡、村医疗服务机构,加强乡级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卫生室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督作用,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到2018年,完成4所乡级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职工周转宿舍建设,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35个,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3.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项目为支撑,实施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提升工程、104家农家书屋更新工程、80个“乡村舞台”建设工程、2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到2018年,使全县行政村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4.健全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完善配套村办公室、村档案室、村广播电视室、村警务(治安)室和村多功能室等,配套建设休闲健身广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新建12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到2018年,全县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59.5%。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农贸集市、旅游景点、邮政、储蓄、网吧、超市、浴池等配套服务设施,便于群众生产生活。

(六)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污染治理体系。

1.村庄环境整治。以解决农村脏、乱、差为切入点,以村内村外和路边、村边、河边为重点区域,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土堆、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为主要内容的“五清”活动,集中整治农村棚圈乱搭、厕所乱建、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的“六乱”现象,彻底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2.垃圾污水处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成界石铺、李店、甘沟等重点乡镇垃圾填埋场,在细巷、四河等乡镇争取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购置分类式垃圾箱、固定垃圾箱、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环保设施设备。按照“户分类、社收集、村转运、乡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每社建成1个收集点,每村建成1个转运点,逐步实现村社垃圾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清运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坚持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节约资源,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乡镇周边村庄纳入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3.畜禽养殖区治理。提高农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在发展规模养殖、推进人畜分离的同时,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发展循环农业,重点推进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

4.清洁能源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强化农村户用沼气维修服务,提高“三沼”综合利用水平;示范推广秸秆气化工程,同步推广节柴炉、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等,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农村节能减排,努力创建清洁环保型家园。2016年为群众发放太阳能热水器196台、节柴炉450台,安装太阳能路灯992盏。到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70%以上,农户沼气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5.保洁机制创建。从建机制、筹资金,完善设施、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等关键因素着手,创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村庄环境保洁和公共设施管理新机制,落实农村环境卫生“四有一落实”制度(有组织、有制度、有保洁人员、有垃圾填埋场,落实环卫经费),着力解决重整治、轻管理的问题。

(七)实施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美丽乡村。

1.生态绿化造林。依托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造林补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植树造林,到2018年,新增人工造林20.85万亩,其中天保工程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3.92万亩,三北工程3万亩,造林补贴工程2.43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森林抚育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8%。

2.村庄绿化美化。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家园为目标,全面开展“绿化美化村镇、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绿化,加快村庄绿化步伐,逐步实现村庄周围林果化、基本农田林网化、村内道路林荫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村中绿地人性化。整合项目资源,推进林业助建新农村建设,每年绿化10个新农村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8年,力争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其中美丽乡村达到35%以上。

3.面源污染治理。利用乡镇垃圾填埋场、农膜收集屋和回收网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合理收集处置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大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引导农民采用物理、生物等病虫害防治措施,推广使用低毒、高效、环保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学肥料用量,增施有机生物肥,降低土壤污染,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每年计划回收加工处理废旧农膜4000吨以上,到2018年农村废旧农膜的回收率力争达到80%以上

4.土地综合治理。依托土地整理、基本口粮田建设、水土保持流域治理等项目,实施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6年在四河、细巷、灵芝等乡镇实施土地整理5.3万亩,并配套建设田间道路和防护林。每年新修梯田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平方公里。到2018年,流域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3%。

四、实施步骤

遵循农村建设客观规律,按照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美化提升农村田园景观层次递进的工作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重点突破(2016年)。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工程工作。启动9个美丽乡村建设和40个万村整洁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实施农村基础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农村环境清洁总体达标率达到50%以上。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全面推进( 2017年)。全面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农村环境总体达标率达到60%以上,主要公路沿线和环城镇周边地带,农贸集市、人口聚居中心村、产业发展园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重点部位,农村环境清洁率达到100%,垃圾围村和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群众住房、行路、饮水等条件得到切实改善。

第三阶段,提高完善,全面达标(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达标,全县农村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共建机制、长效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工程,建立起县级推动、部门抓建、乡镇落实、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统一谋划部署和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总服务职能,协调处理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负责人员,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各项工作。

(二)分工负责,合力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及方方面面,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农办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统筹协调,并负责新农村及美丽乡村建设、万村整洁创建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扶持政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乡村公益事业、新农村建设、农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预审,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抓好乱修乱建、非法取土、挖沙、采石等案件查处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等工作;农牧、林业等部门负责富民产业开发、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交运、国土、水务、林业、卫生、工信、供电等部门要抓好农村道路、土地整治、饮水安全、绿化美化、卫生厕所、通讯设施、农电网改造等基础建设;教育、文体广电、卫生、民政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教育、文体活动场所、农贸集市、农家书屋、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实施管理和垃圾污水处理工作以及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宣传、文广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对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宣传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全县联动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性、必要性和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工作氛围。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乡村。发挥“双联”行动中各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帮扶共建,开创各行各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局面。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以省、市、县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整合项目资金为主体,社会投资参与、群众筹资筹劳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扶贫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环境整治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用于重点村环境治理、基础配套和示范村建设。

(五)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针对当前人居环境改善中重建设、轻管理,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要积极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县乡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做到资金人员到位,维护管理有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要按照村民自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增加文明行为规范、环境卫生保洁等自我管理的内容,强化村民自治、意识教育、乡规民约的约束力,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洁。

(六)加强督查,强化考核。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取得实效,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县上将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通过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等形式进行奖励,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及工作量化考核重要依据。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兑现,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规范项目资金运行,严格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审计、监察、财政、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和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有序推进。

 

附:静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任务分解表(2016-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