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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

来源: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杨兰珊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介休市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晋民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加强社区创新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重要性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三社联动”是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机制的有效载体。我市“三社联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区工作经费、便民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特别是去年以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社会组织有序发展,逐渐成为提升社区服务、助力社区发展的助推器;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水平得到快速提升。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组织推动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发挥还不够;社会组织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能够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还较少;社会工作者数量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能力还较弱;政府包揽社区公共事务较多,服务水平较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投入少、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此外,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负担较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回应居民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多元治理、共同治理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有力举措,对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社区治理、提升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要思路和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础能力建设,以争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为契机,以善治为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有效整合社会组织资源优势和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服务机制,推进全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推动形成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格局,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1.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尊重社区居民的自治权利,从居民群众服务需求和问题导向出发,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根本标准,确保全体社区居民从创新实践中受益。

2.坚持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形成政府、社会与居民协同共治的“善治”模式。

3.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模式。要放眼全国、适度超前,做好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4.坚持统筹协调,联动发展。建立“三社”相应协作机制,搞好统筹协调、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实行“三社”互联、互补、互促的社区治理新机制。发挥好“三社”在服务群众、搞好社会治理中的“同频共振”作用。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自治组织的组织推动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协同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居民参与民主协商意识明显增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更加完善;全面实施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3000人以下的农村社区至少2个以上,30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至少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000人,每个城市社区配备2-5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城乡社区联动平台

1.健全社区组织。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群团组织为纽带、监督组织为制约、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并配套建立自治组织下属居(村)民小组、居(村)民代表会议等组织,保障群众有序参与治理。

2.改善服务设施。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等,通过筹资新建、开发配建、政府购买、驻区单位援助、调剂置换等方式,加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把我市社区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党员活动中心、居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和老年服务中心。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工作室,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社区志愿者提供场地、资源和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空间。

3.打造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搭建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适应社区需求、协助政府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平台,拓展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电子政务统一办理进程,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变“多门”向“一门”、“专科”向“全科”、“人跑”向“件跑”、“分办”向“通办”转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原则上在市级层面建设和部署,在街道或整合后的社区层级进行应用。辖区人口密级,应用范围较大的城区,可以单独开发建设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街道或整合后的社区依托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一站式”社区公共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4.减轻社区负担。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应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随意要求居(村)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居(村)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确实需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的工作事项,必须提供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最大限度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全面清理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各类证明,最大程度解决社区居民办事难问题。确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导向,实行由政府对社区工作的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二)增强社会组织承载功能

1.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居民群众、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载体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诚信社会组织认领服务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会救助、社区养老、社区校正等领域服务。建立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事项优先来考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把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邀请社区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社区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和居(村)代表会议,在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时,吸收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

2.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科学的社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划化的管理轨道。

3.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动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力量

1.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加大城乡社区党组织成员、资质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通过建立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鼓励制度、教育培养制度等,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提升转换,逐步由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型。根据城乡社区治理服务需要,逐步在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购买服务、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2.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参与社区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配合、支持城乡社区党组织和居(村)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执行社区服务项目与活动方案。发现、挖掘和培养居民骨干,帮助居民掌握组织技巧,引导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环境保护等社区公共问题。

3.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有资源创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简化登记程序、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区培育发展3-5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4.加大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确立财政资金支持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地位和导向作用,加大对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社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实务性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给予倾斜与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积极建言献策,把推进“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作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工作合力,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完善制度保障。要注重建立完善以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为开展“三社联动”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根据联动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细化和充实措施,促进联动工作不断深化发展。

(三)加大经费保障。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介入运行模式,鼓励引导各级各类慈善基金、公益基金定向投入,吸引驻地单位支持,鼓励社会爱心人士捐赠,推动形成多元格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推行“三社联动”的重要性、目标任务和经验做法,提高联动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三社联动”工作、支持并参与联动工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高效协同运转,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深入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及时总结提炼事件经验,认真研究“三社联动”的规律与特点。通过边实践、边研究、边完善的方式,不断健全“三社联动”的制度和办法,优化“三社联动”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我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发展。